在我決定加入維瑪之前 其實只花了不到五天的時間
但是卻是在免費註冊90天內的最後一個禮拜....

一開始 老實說我對維瑪的印象並不好
想賺錢 但是卻還要消費至少3300! 而且還要每個月支付 又不是可以馬上回本
獎金雖然很多樣 但是領取資格感覺很複雜....
也許我一開始想的只有如何迅速致富... 

種種原因 讓我根本就不把維瑪當一回事......

之後 因緣際會下 我開始閱讀富爸爸系列的書籍  句句都打中我心 
我是想賺錢阿 但卻從未想過如何去賺 只知道"不停找工作、換工作、進修"
富爸爸一直說 要創立自己的事業 並在工作之餘關注自己的事業
但是到底要怎麼創業啊? 我到底能賣什麼?? 想破頭還是不清楚 追根究柢就是沒有資金= =

直到我閱讀到"富爸爸商學院"  才讓我眼界大開
原來網路直銷也是個人創業的一種 而仔細研究過維瑪後 我相信維瑪將成為我創業的開始
有制度的組織 豐富的資源 好的產品 強大的自動送信系統 也許我該立即嘗試 
因為凡事都是在做過之後才知道結果  不去做就永遠不會知道 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別人成功

同時 我也知道維瑪不是一項可以讓你一夜致富的計畫 而是培訓自己並實際行動的商學院
給自己五年計劃 並現在就開始努力執行 五年後的我 成就一定跟現在非常不一樣

我不願意為了公司賣命 卻得到一點點的報酬 拿到一丁點的年終獎金卻已心滿意足
工作五年也許才加薪5000...殊不知我們的薪水和年終獎金 只是公司獲利的九牛一毛呢!
而自己經營維瑪 卻可以自己掌控收入!!
沒有人的事業是可以馬上成功的  但是時間和努力卻可以看出一個人最大的價值

fa5df9214ee50782eb79380137ddd404.gif 

在VEMMA,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,只有時間的問題,以及你是不是真的"全心投入"喔~

加盟VEMMA 簡單 三步驟: 
1.輕鬆免費報名試用
2.仔細看E-mail收到的信件內容,若未收到請確認垃圾信件夾
3.仔細看VB網站及相關部落格內容和參與我們的線上學習聊天室及相 關 線上會議,主動聯繫,積極深入了解


這是富爸爸窮爸爸作者唯一推薦全自動進人系統~最嚮往的被動收入,免費試用全自動互助創業系統***
剛中文化,即將引爆華人商機,趕快先免費試用看看,反正不用錢,先搶先贏喔^^
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!!~
機會稍縱即逝~請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!

辛苦工作的您,想不想擁有一套"讓錢自動流進來"系統幫你創造被動收入呢?


ecommerce5.png 

美商維瑪 VEMMA 邀請您共創互助事業

全世界每一秒鐘都有人加入我們的行列!!

機會稍縱即逝~把握住這班已經啟動的成功列車
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免費註冊完後,煩請主動聯繫,將引導您進一步使用系統 !

 

有任何問題?歡迎聯繫"仲毅"
email: j824j824@yahoo.com.tw
skype: gift7799
MSN: j824j824@yahoo.com.tw
動電話: 0977-005-527 (亞太)

 

貼心提醒!註冊完.請記得要去信箱E-mail收信,並請記下您的維瑪ID號瑪及密碼,之後請每天收信 你會有意想不到驚喜ㄡ------.


我們非常歡迎跟我們有一樣的理念的人一起做朋友一起打拼
如果你有skype,我能邀請你參加我們中文團隊學習聊天室一起討論
免費下載skype>>>
 http://skype.pchome.com.tw/do-download38.jsp
 
ps.記得加我好友喔~我的skype帳號:gift7799

聯 盟營銷∣網路營銷∣聯盟行銷∣網路行銷∣網路行銷∣直銷∣聯盟行銷∣策略行銷∣夥伴行銷∣program∣計劃∣退休計劃∣引薦計畫∣加盟創業∣創業平台 ∣soho創業∣網路創業∣事業計畫盟創業∣創業商機∣兼職創業機會∣賺錢平台∣在家工作∣在家創業∣SOHO族∣宅經濟∣在家創業∣部落格賺錢 ∣soho ∣財務自由∣財務計劃∣財務自由的生活∣百萬年薪∣幸福快乐∣ 投资∣创业∣富裕生活∣快速致富∣秘密∣成功∣網創∣網路工作∣網絡商機∣網路創業∣網絡生意∣網路事業∣網絡賺錢∣ 網賺∣網路開店∣網絡創業∣ 網絡商機∣網路空間網絡營銷∣低成本行銷∣低成本創業∣小本創業∣快速回本∣小額加∣打工∣兼職收入∣兼職機會∣兼職加薪∣替自己加薪∣打工賺錢∣招聘∣ 兼職創業∣ 商業資訊∣VB∣賺錢方法∣旅行∣梦想∣国际∣全世界∣個人品牌∣事業經營∣免費試用 ∣電子商務∣人生∣大学生∣生意∣老板∣自由∣华人∣系统∣团队∣马来西亚的华人∣新加坡的华人∣台湾∣中文∣中文市场∣额外收入∣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MA維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